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高职院校外语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外语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外语教学质量,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
“外语教指委”)决定在第一期“全国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
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期“全国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本期课题立项工作由外语教指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外教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课题范围涵盖高职院校外语教育政策、教育理论、外语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条件建设、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教师发展等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我国高职院校外语教学政策研究
2.国内外高职院校外语教学对比研究
3.高职外语教学管理改革及创新研究
4.高职外语课程体系建设和发展研究
5.高职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研究
6.现代信息技术辅助外语教学研究
7.高职外语教材及其数字化研究
8.学生学习策略研究
9.生源多样化及高职外语教学应对策略研究
二、申报对象
全国高职院校凡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语教师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三、申报办法
1.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校申
报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 2 项。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
负责人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的研究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3.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已立项的外语教指委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
报新的课题。
5.项目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学录像、教
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调研报告等。
6.获准立项的《第二期全国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申请
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7.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
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8.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除了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承
诺能够做到所在学校提供至少 1:1 的配套经费支持。
四、课题经费
1.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
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 5000 元,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 2000 元。
2.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经费由外教社资助,在课题评审立
项后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收到课题经费后,应开具正规发票给外教社。
3.自筹经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提供支持或由课题
负责人自行解决。
五、时间安排
1.立项申请:2018 年 5 月 1 日-6 月 30 日
课题申请人需通过科研项目管理系统(kyxm.sflep.com)提出申请,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立项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并打印一份纸质《立项申请书》,经课题申报院校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寄达本通知指定的地址。纸质《立项申请书》未寄达或逾期寄达的视为申请无效。
2.课题评审:2018 年 9-11 月
由外语教指委和外教社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
3.课题结项: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课题申请人完成课题研究后即可通过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同上,需使用原账号登录)提出结题申请,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一份《结项申请书》,将纸质《结项申请书》经课题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寄达本通知指定的地址。
需寄送的结题材料:
① 纸质《结项申请书》1 份;
② 课题研究成果(论文、专著、教材、调研报告等)复印件 1 份。
课题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外语教指委和外教社将根据结题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本期课题最晚结题申请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对于逾期未能完成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对于结题成果达不到结题标准的课题,将作终止处理。撤项和终止课题的剩余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退回外教社,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外语教指委课题。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 558 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邮政编码:200083
收件人:项目管理办公室 收联系人:
单老师联系电话:(021)65366698
电子邮箱:kyxm@sflep.com
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